作者: 伍艾岐
最近更新: 更新时间 2024-11-27 07:30:13
状态: 完结
字数: 4.65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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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指数:★★★★
【内容简介】
【梦境成真】+【强势又温暖的女主】+【恋爱的酸臭味】想要体验梦境中的爱情吗?只对你展现的温柔,只对你流露的微笑。在你面前是温文尔雅的淑女,在你眼前的蹦蹦跳跳的女孩。在别人眼前是冷漠无情的屠夫,是不讲人情的领导者。她的温柔只为你一人,她的爱情为你而绽放。我的梦境女友稍微涉及一点异能,不过不会作为笔墨着
【目录】
第1章 梦境世界
第2章 你被开除了
第3章 炒菜
第4章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第5章 丛珊的威慑
第6章 你怎能如此堕落?
第7章 咱们散步去
第8章 这是散步?这明明是烧烤!
第9章 哪来的香水味?
...
第10章 追你到420亿光年以外2024-11-27 07:30:13
【原文摘录】
组织上已经追踪这个女人很久了,这次好不容易被发现,自然要毕其功于一役,否则夜长梦多。
绝对不能就这样给她跑掉,关键是这女人意识太好,瞬间就发现被人跟踪,受了重伤还跑的那么快,差点好几次摆脱追踪,若要下次再找到她的线索,怕是要猴年马月了。
眼见李嗣半天不开口,两个男人对视一眼,没时间浪费了,既然眼前这小子不说,往后有的是机会收拾他,眼下还是追那女人要紧。
几年前,李嗣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会进入一个梦境。
但是这个梦境太真实了。
以至于李嗣在初入梦境的时候无法理解为何会有这么真实的体验。
初入梦境时李嗣试过掐自己的手臂。
可以感觉到手臂的疼痛。
怎么这么痛?莫非不是在做梦?
这个念头刚出现,李嗣就给它按了下去,真是幽默的想法。
这是李嗣最开始的感受,后面渐渐习惯了梦境的真实,对梦境中的各种体验早已见怪不怪,至于为什么李嗣坚定这是一个梦境,则是每天早上他都会被现实中的闹铃声叫醒。
女声恰是时候的传来,正是那个棕色头发,脚穿米黄色短帮靴的女人。
“谢谢你帮我隐瞒踪迹。”
女人左手捂着腹部,面色苍白对着李嗣道谢。
还不待李嗣开口,那女人继续说:“我能再请你帮我一个忙吗?你也看到了我现在伤势很重,只是创口暂时被压制住了,可否带我去你家躲一会。”
啊哈?这不是电视剧中常见的桥段吗?往常自己总吐槽这种桥段太庸俗,怎么在自己梦里面还能梦到这个桥段?
关键是入梦了这么多年才出现!
能拒绝吗?
当然不能!
那姑娘见李嗣没有立刻回应似乎是在思考什么,皱了皱眉头,创口快要压制不住了,若再不找个地方暂歇,届时脓血从创口迸发,那就真完蛋了,雷霆的鼻子比狗还要灵敏一百倍。
“先生,求你了,我真的快要压制不住创口了,到时候一旦我的创口迸发,追击我的人必然能在几分钟内发现,到时候先生肯定来不及离开此处,要是被他们认为先生是我的同党那就要连累你了。”
“行吧,跟我来。”
带着这女孩左拐右拐的到了一个房子,从口袋中取出一枚钥匙打开屋门。
这几年李嗣在梦境中也曾试过意念改变自己的梦境生活,但是这梦境就好像不属于他一样,无论如何都做不到一丁点改变,便只能在梦境中弄到一处不大的出租屋。
女孩直接冲入屋内,口中发出急切的言语:“先生请速速关门,拉上窗帘,我要撑不住了,鲜血马上要从创口迸发!”随后立刻冲入卫生间。
—— 引自章节:第1章 梦境世界
李嗣掏出手机与其干等着女孩结束不如看看手机上有没有什么新闻。
梦境中的一切是如此真实,和现实中并无两样,完全感觉不到是在做梦。
初入梦境的时候李嗣便通过手机了解到自己的这个梦境世界也是一个蓝色星球,人类的文明已然有几千年了,几个超级大国,并它们的附庸小国统治世界,科技水平和现实没什么区别,现在所处的位置是穰国,东南行省,阳城。
“不愧是我,想象力这么丰富,竟然在梦境里面构筑了整个世界。”
忽然间李嗣想到了什么,起身走到厨房,给热水壶装满水。
“多喝热水。”
虽然李嗣对医学七窍通六窍,但是据说热水能治百病(滑稽)。
多喝热水准没毛病,李嗣麻利的给热水壶灌满水插上电,等女孩清理完伤口热水也差不多降成温水了。
卫生间的门打开,女孩套了件李嗣的T恤,手扶着卫生间的门框艰难的站在卫生间门口。
她强忍着虚弱和剧痛朝着李嗣点头说:“先生,非常感谢,你不介意我暂时穿着你的T恤吧?”
李嗣看到她走了出来,从小沙发站起身走上前去,示意她坐在沙发上。
“不碍事,你先穿着吧,我给你倒杯温水。”
接过李嗣递过来的水杯,女孩稍微抿了一口,然后将杯子捧在手中,头靠沙发闭上眼睛长出一口气,巫毒已经被排出了,只要再歇息几个小时身体就能复原。
见到女孩仰头靠在沙发上,场面一时很冷。
“小姐,你还好吗?”
李嗣不知道说什么,半天才憋出这一句话。
“谢谢你先生,我暂时没事了,谢谢你出手帮助我,我叫丛珊。”
女孩擦了擦头上的汗回答李嗣。
“小姐不必客气,叫我李嗣就行,多余的咱不问,我看小姐伤势挺严重的,如果必要的话小姐可以在这稍微休养几天,等伤口好了再走。”
说完李嗣便走到卫生间,刺鼻的腥臭味扑面而来,比先前更甚,无怪丛珊要关闭门窗,这味道要是放出去,十里外都能闻到。
李嗣拿起花洒,将卫生间内的污血冲洗干净,并且将地上的脓血全都冲到下水道。
当他回头时,看到丛珊已经扶着门框在注视自己,李嗣说:“这味道太重了,我总要给它弄干净吧,往后还要用的。”
丛珊点点头,表示李嗣说的没错。
丛珊又继续说:“先生我可以在你的房间睡一会吗?”
“只要你不嫌脏。”
李嗣正擦拭卫生间镜子上的污血,头也没回的就同意了。
“谢谢你先生,你真是个好人。”
—— 引自章节:第2章 你被开除了
一切都收拾妥当了,李嗣在厅里的小桌子上放置一张便条:
【丛珊小姐,我先出门买点东西回来做饭,你如果睡醒了一切自便即可,若要出门,我在卧室内的抽屉中还有一把钥匙,如果你准备离开,直接将屋门关上即可。】
作为伤员,适当的补充营养能有助于伤势恢复。
这也是为什么李嗣出门买菜做饭的原因。
李嗣左拐右拐,来到菜市场,径直走向一个档口。
“呀,小李,来买菜了?”
档口的老板娘和李嗣是老熟人了,看到李嗣前来买菜便热情的给李嗣打招呼。
“是啊何姨,老样子。”
何姨熟练的从自家摊位上抓了两捆青菜,还有几颗特摩豆,将它们用袋子包好,连秤都没秤就递给李嗣。
李嗣提在手里,这加起来估计有两斤。
“老样子,还是十块货币。”何姐笑着说。
按照市价,这至少要十五块货币,李嗣摇摇头,笑着说:“这多不好意思啊何姐,我不能总占你们便宜,按照市价这至少要十五货币吧。”
说罢,李嗣就打开支付软件扫码支付。
哪知何姐一把将支付码挡住。
她面色不愉的说:“你今天怎么回事啊小李,你们年轻人在大都市生存也不容易,我能帮衬点就帮衬点,何况你以前也帮过我家老姜,你要是这样,我不是成了没良心的了吗?”
李嗣摇摇头:“何姨,你每次都这样说,这次真不能了,我李嗣有手有脚,最近连续接了好几单大单子,不能再继续占你们便宜了。”
李嗣又继续说:“再说了我当时总不能看着姜叔见死不救吧?而且我已经承你和姜叔几年的帮衬了,从现在起如果何姐你执意要我占你和姜叔的便宜的话,我就只好去别家买菜了。”
“你这,你这小子怎么就这么坳呢!整的是我的不是了。”何姐不情愿的将支付码露出来。
李嗣面带笑意的扫码支付,他说:“先走了啊何姐。”
路上看到菜市场有通缉告示,李嗣远远的看到告示上的相片,正是棕发,白衣短帮靴的丛珊。
好家伙,看来自己救的这个姑娘来历比想象中的还不简单,能引起官方的通缉,来头真是不小。
丛珊睡的很浅。
拨开额头上的棕发,看着天花板,雷霆势力越来越大,扩张也越来越剧烈,俨然与本国高层联系愈发紧密。
目下星火扩张已然是痴人说梦,现在保证星火活下去才是最关键的。
丛珊旋即摇了摇头,将这些思绪甩开,睡了一觉后伤口已经好了。
丛珊决定今天就在这个让人宽心的地方待一日。
既然如此,那就暂时忘记所有让人心烦的事情。
—— 引自章节:第3章 炒菜
丛珊慢慢的咀嚼,脸上流露出无人能察觉的笑意,不知为何,丛珊望着李嗣大口大口的吃相,心中出现一丝暖流。
恰好李嗣抬头,和丛珊的目光对上,作为一个二十几年的内向害羞男孩,李嗣赶忙转移视线,尴尬的说:“我这吃相难看了点哈,不好意思,说出来也不怕你笑。”
“因为囊中羞涩嘛,所以我每天就只吃一顿饭,偶尔吃两顿饭,所以每次吃饭都这熊样。”
“这个要我一下子改过来还挺难的。”
丛珊放下碗筷,双手放置膝上,将嘴中的米饭咽下,然后开口说:“不碍事,要我说先生的吃相比起那些慢条斯理,口蜜腹剑的假绅士优雅的多。”
李嗣打了个哈哈,然后继续干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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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叮——叮叮——”
闹钟再次将李嗣叫醒,李嗣咂了咂嘴,仿佛特摩豆(土豆)炒肉的香味仍在口中飘荡。
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了看手机,将闹钟关上,靠在床头,看着黑暗的出租屋,是的,现实中的李嗣租不起带窗子的屋子。
回味着梦境中的美好,和丛珊一起用餐,和丛珊的交谈,笑容不由自主的从嘴角流露。
“大丈夫天生我材必有用!该起来做正事了。”
李嗣洗漱好,打开网络看看昨天投递的简历有没有通知面试。
毫无疑问,一个面试通知都没有。
忽然间李嗣有了一个想法。
“我为什么不将梦里的一切当作小说写出来呢?”
说做就做,李嗣的执行力非常高。
就叫【我的梦中生活】吧,李嗣思绪非常快,将自己在梦境中的一切以辞藻装饰完毕后发布到网上。
他的速度很快,直到正午,已经连续发布三章。
“希望你能为我带来意料之外的收获吧。”
看着【发布成功】四个大字,李嗣满怀希望的合上笔记本,穿上鞋出门,时间不能闲着,闲着就会懈怠,总要找些可以赚钱的事做,聪明的猎人不会只在一处地方设置陷阱。
李嗣想到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人叫土培,才华横溢,可总是临渊羡鱼,冀望有一天鱼儿自己跳到岸上来,后果已然不用多说。
李嗣找到了一个日结,是在图书馆的仓库为人卸货,作为回报,可以获得一百货币,以及一顿免费的晚饭。
李嗣卖力的卸货,与往常不同,每到此时都会腹中饥渴的李嗣现在完全没有感受到腹中饥渴,取而代之的是使不完的力气,似乎是丛珊对自己的肯定所带来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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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自章节:第4章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