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
最近更新: 更新时间 2024-11-26 14:25:21
状态: 连载
字数: 2.12万字
阅读人数: 8.81万人在读
推荐指数:★★★★★
【内容简介】
七年之痒,可仅仅三年,我却再也无法体会到那种“痒”的感觉了。我是她相依为命的丈夫。我也是一条在她面前摇尾乞怜的狗。每天,我都看着她和别的男人卿卿我我,巧笑嫣然。她,只是把我当成一条狗而已。也是时候离开她了。我手里捏着刚刚检查出脑癌晚期的报告单。生命最后三个月,我想为自己活一次。但她却拉住了我,眼神迷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
第九章2024-11-26 14:25:21
【原文摘录】
也是时候离开她了。
我手里捏着刚刚检查出脑癌晚期的报告单。
生命最后三个月,我想为自己活一次。
但她却拉住了我,眼神迷离凄楚,又带着极度的不舍与乞求。
“林峰,不要走好不好......”
我甩开她的手臂,表情冷漠异常。
“林小姐,请你自重,我们已经是要离婚的人了!”
她不依不饶,像个八爪鱼一样,把我缠得无法呼吸。
不论是身体,还是,心。
但。
我的心,早就死了......
“林先生,对不起,您的病,我们无能为力。”
中心医院。
主治大夫摇了摇头。
我愣在原地,有些不知所措。
死亡这件事,我知道我早晚会经历,但是当它摆在我的面前的时候,我却不知道如何来面对它了。
我的手心有汗水溢出,打湿了手中的报告单。
脑癌晚期。
仅仅三个月可活。
这是医生给我下得结论。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随即转身便走。
“等等,您的药还没拿,还有,在这期间保持心情平静,不要沾烟酒,或许能延长一些时间......”
医生的话在我耳边回响,我却充耳不闻。
活着?
我还有什么值得活着的事情吗?
最后三个月,多一天,我也不想要了。
但是这三个月,我要为自己而活。
深呼吸一口气,我离开了医院的大门,一声电话不合时宜地响起。
林挽月!
看着手机上的三个字,我微微失神。
明明是自己的妻子,但我却没有半分波动。
林挽月语气冰冷,熟悉的命令语气从电话中传来。
“怎么半分钟才接电话?赶紧回来,明修想喝你煲得汤了!”
陈明修,林挽月的新欢。
我张口想要拒绝,但那边却只剩下了一阵阵“嘟嘟”的声音。
仿佛这句话不是请求,而是命令。
事实上,也是命令。
作为自己的妻子,她也有权利知道我的病情,即便,她并不称职。
我握紧了手中的报告单,驱车回到了家里。
虽然已经是深夜,但家里的江景别墅依旧富丽堂皇,灯火通明。
我打开大门,看来了妻子林挽月在和一个皮肤如奶油一般细腻的男生说着话。
林挽月挽着他的手臂,一双眼睛弯成了月牙。
她从未在我面前露出过这种姿态。
从前不会,以后,或许也不会。
我静悄悄地走了进来,没有打扰到她们。
直到厨房里响起叮叮当当的声音,林挽月才注意到了我。
“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林挽月皱眉,走进了厨房,指着坐在沙发上的陈明修道。
“明修已经等你一个小时了,为什么这么慢?”
我......
—— 引自章节:第一章
曾经,我是多么想成为陈明修,但事实告诉我,我是林峰。
林挽月从未让任何男人留在家里过夜。
但,陈明修似乎打破了这个常识。
我心中莫名地有些疼。
我走到林挽月面前,勉强露出了一丝笑容。
夜深了,把他叫起来吧......”
林挽月看了我一眼,摇了摇头:“他很累了,为我公司的事情奔波了一个月,让他安静地休息吧......”
夜色如水般清凉。
但,我的心,仿佛比夜晚的温度还低。
这句话对我来说,比今天医生的那句脑癌晚期还要让我心痛。
我的头开始疼了,隐隐约约地疼。
洋葱过敏,为陈明修煲汤。
林挽月不仅对我不闻不问,甚至,她还想留别的男人过夜。
我深吸一口气。
男人活到我这种程度,或许可以称作窝囊了吧。
我看着林挽月的眼睛,张了张嘴。
但最终,我还是什么也没说。
攥紧的拳头捏紧又松开,再捏紧,最后,我还是松开了。
“好!那就让他睡下吧!”
我还是答应了。
但林挽月却依旧面无表情。
她转头看向熟睡的陈明修,眼神温柔,轻轻抚摸着他的脸颊。
“林峰,你煲得汤,明修很喜欢,你再去准备准备,明早,明修还要喝你煲得鸡汤。”
这......
我愣住了。
胳膊上的红肿还清晰可见。
我是不能再沾染洋葱的。
我伸出手,寄希望于林挽月能够看到我已经红肿的胳膊。
“挽月,我不能再......”
林挽月却如同一只炸了毛的猫一般甩开我的胳膊,眼神冷漠。
“挽月是你该叫的吗?”
我......
我愣住了,随即眼神低垂下来,喊了声。
“林总。”
“不过就是会做一些菜,会照顾我的生活起居而已,你做得这些事情,我随便找一个高级一些的保姆都能做到,别拿自己太当回事!”
林挽月不曾看我,我则是低头沉默,一言不发。
“好了,你去准备吧,还有三个小时就天亮了,到那时,明修就要喝你煲得汤了......”
我默默地走进了厨房开始收拾起来。
心中,却下了某个决定。
洋葱的味道刺鼻,我的胳膊,已经红肿到是去知觉。
我轻轻地挠着,会舒服一些,也会加大红肿。
狼藉的厨房已经让我累到不堪,洋葱的味道更让我提不上力气。
直到我打碎了碗,惊醒了客厅的陈明修。
林挽月“砰!”地一声打开厨房的门,低吼道。
“林峰,你疯了吗,你会吵到明修的!”
我靠在墙壁上,额头上因为脱力渗出了一粒粒的汗珠。
我看着林挽月,心底不知为何冒出了一股热流。
抬起头,我和林挽月对视了。
—— 引自章节:第二章
“林峰,你又在发什么疯?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小心思,不就是想让我多关心你一点吗?用得着闹这么一出?”
“我说了,我不是在开玩笑!我们之间,早就完了!”
我感觉自己的声音都在颤抖,心像是被人狠狠地攥住,喘不过气来。
“完了?林峰,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有什么资格说这种话?要不是我,你能住上这大别墅,开上这豪车?我告诉你,别不知好歹!”
林挽月尖锐的声音像是一把把利刃,刺得我体无完肤。
她从包里掏出一张支票,想也不想地甩在我脸上,“拿着你的钱,滚出去!别在这里丢人现眼!”
“你......”我眼前一阵发黑,胃里翻江倒海,林挽月的话像是一记记重锤,狠狠地砸在我的心上,砸碎了我所有的尊严,所有的希望。
“我什么我?还不快滚!别逼我叫保安!”林挽月不耐烦地挥挥手,像是赶苍蝇一样。
我踉跄着后退,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耳边回荡着林挽月冰冷无情的声音,以及陈明修那轻蔑的笑声......
“砰!”
我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意识。
......
刺鼻的消毒水味钻入鼻腔,我难受地皱了皱眉,缓缓睁开眼睛。
惨白的墙壁,冰冷的仪器,还有窗外那灰蒙蒙的天空,无一不在提醒着我,我又回到了这个该死的地方——医院。
我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却发现自己浑身无力,像是被抽干了所有的力气。
“你醒了?”
一个冰冷的声音从旁边传来,我转头看去,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正冷冷地看着我。
“林挽月呢?”我下意识地问道,声音沙哑得可怕。
医生愣了一下,随即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我,“你是脑子摔坏了吗?林总日理万机,哪有时间照顾你?要不是看在你还有点利用价值的份上,你以为你现在还能躺在医院里?”
我苦笑一声,是啊,我怎么忘了,在林挽月的眼里,我只是一个可以利用的工具,一个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物罢了。
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紧紧地攥住,疼得我几乎无法呼吸。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病房里的寂静。
刺耳的铃声像催命符一样,在耳边响个不停。我艰难地伸出手,摸索着床头柜,终于抓住了那个该死的手机。
“喂?”我虚弱地开口,喉咙干涩得像要冒烟。
“哟,林大少爷,您可算醒了!我还以为您要睡到地老天荒呢!”
电话那头传来陈明修那令人作呕的阴阳怪气的声音。
在没有林挽月的地方,他终于不装了。
—— 引自章节:第三章
他说着,眼神却有意无意地瞟向我身后的服务生,嘴角挂着一丝玩味的轻蔑,仿佛在嘲笑我的不自量力。
我强忍着怒火,刚想开口,包厢里就传来了林挽月冰冷的声音:
“让他进来。”
我深吸一口气,迈步走进包厢。
林挽月坐在沙发上,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装将她玲珑有致的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精致的妆容也掩盖不住她眉宇间的冷冽。
她面前的茶几上摆放着几份文件,其中一份赫然就是我拼了命也要送来的那份。
“林峰,你是不是故意想看我出丑?”
林挽月冷冷地开口,语气中没有一丝温度。
“不是的,挽月,我......”
我刚想解释,却被她无情地打断了。
“够了!你以为故意装晕倒就可以换取我的同情吗?林峰,你真是越来越让我恶心了!”
林挽月猛地站起身,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
“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哪里还有半点当初我认识的那个意气风发的姜逸尘?你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物!”
她的每一个字都像一把锋利的刀子,狠狠地扎在我的心上,让我痛不欲生。
我张了张嘴,想要辩解,却发现自己根本无力反驳。
周围的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压抑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紧紧地攥住,让我几乎窒息。
我强忍着内心的痛苦,断断续续地解释着事情的经过......
然而,林挽月却始终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仿佛在听一个与她毫不相干的故事。
我多么希望她能说些什么,哪怕只是一句简单的关心,可是没有,什么都没有。她的冷漠,她的无情,让我彻底绝望。
从包厢里出来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被掏空了一般,脚步虚浮,眼前阵阵发黑。脑癌的折磨加上突如其来的疾病,让我几乎迈不开步子。
“装得还挺像那么回事的,可惜啊,挽月姐不吃你这套了。”
身后传来了陈明修阴阳怪气的声音,我转过头,正好看到他脸上那抹得意洋洋的笑容。
而林挽月就站在他身边,却始终一言不发。
我的心,在这一刻彻底沉了下去。
明明我和林挽月才是夫妻,为什么我们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跌跌撞撞地走出会所,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
我只觉得头痛欲裂,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喉咙里涌上一股腥甜。
“呕......”
我扶着一棵树,终于忍不住吐了出来。
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劲儿过去后,我只觉得浑身发冷,脑袋昏昏沉沉的。
—— 引自章节:第四章